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通告
第13号
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
辽宁考区审核通过人员的通告
根据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》、《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审批标准》(辽牧发〔2014〕255号),《省畜牧局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的紧急通告》(辽牧通告2017年第9号),现就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辽宁考区补报人员审核情况通告如下。
一、审核通过人员情况
本次审核共通过3名执业兽医师,10名执业助理兽医师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。
二、证书领取
经审核合格的考生,请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,到考生自主选定的领取证书地领取资格证书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辽宁考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
2.领取证书地及联系方式
辽宁省畜牧兽医局
2017年4月26日